文/何欣潔 on 十一月 23, 2011
政府終止營區安置的做法乍看之下與永久屋無關,但若與莫拉克災後並未提供中繼安置的政策方向互相比對,便可以得出一個結果:災後的第一個冬天,重災 區居民若仍因為道路復原狀況不佳而無法回鄉重建,則連安身的簡陋營區都將被收活;若居民本身無力在外租屋、依親,唯一的選擇就是「住進永久屋」。
災後三個月,開始要求居民打包離營
根據莫拉克獨立新聞網11月19日「留在山上是災民,住在營區是難民」報導,早在11月13日,營區便曾傳出民權、民生村必須於11月30日打包回鄉;11月16日晚間,由高雄縣政府社會處於營區舉辦「返鄉說明會」,要求居民於11月底返鄉。
兩村居民當場反映水電、道路、醫療等等機能均尚未修復完成,要在11月底前回鄉「根本不可能」。出席的高雄縣社會處長吳麗雪則回應,考慮到種種因素,政府可以將期限延至12月7日,若有特殊需求,例如孩子因學校關閉而移到平地求學者,「租金與生活賑助會發放到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