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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31

921家園重建聯盟社經調查工作計畫(草案)

一、緣起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國家地震工程研究中心為進行九二一大地震全面性勘災調查,邀集大專院校土木、營建、地科等相關系所教師及學生以及結構與大地技師共同參與工作,期望於最短期內完成調查報告,供行政院研擬災區復建計畫之參考。國科會將盡力提供必要的支援(例如圖檔、資料、經費、工作人員標誌等)。

調查工作共分為九組進行。其中「社會經濟震災調查組」擬與以環境設計與規劃專業師生為主力的「921家園重建聯盟」合作,由自願參與的大學院校相關系所師生各自在責任區進行調查,期於一個月內完成初步調查報告。

二、調查的主要目的:

1. 掌握災民目前家庭及安置狀況。

2. 掌握居民避難經驗,指出未來空間規劃與防災設施之需求。

3. 掌握災區生活機能(公共設施)的損毀狀況,指出未來重建時之空間需求。

4. 了解居民災後返回社區重建的意願及能力,指出未來集體重建的可能規模與方式。

5. 掌握地方產業所受的影響,俾指出未來地方再發展的可能方向與模式。

三、工作團隊的組成與責任區

目前的構想是每一「單位」的工作團隊大約由30人組成,負責一個受災鄉鎮的調查工作。有能力動員更多「單位」的學校,可負責更多的地區;而面積特別大或受災情形特別嚴重的鄉鎮也可由兩個以上的「單位」負責。比較理想的情況是每一工作團隊都有多種必要的專業人員(例如環境設計與規劃、社會工作、心理等),必因應災區多樣化的需求。

各校的參與人員名單請於10月9日前交來,俾彙整後交地震中心,辦理支援事宜。

調查責任區分配現況






四、支援協調小組

除了上述各自獨立的調查團隊之外,尚須成立一「支援協調小組」,負擔下列任務:各校所需共同資訊的蒐集、發放;勤前幹部集訓;與地震中心的聯繫等。

五、調查工作預定進度




六、初期調查

各工作團隊應於正式開始調查前,派先遣人員進入認養區進行初期調查及準備工作,其主要任務包括:

1. 確定災區範圍,損毀狀況和分佈(可以與村里長就地圖作大致掌握)

2. 目前災民集中避難所的分佈狀況,集中避難人口的大約數量

3. 災區行政系統的復原狀況

4. 災區民間團體的運作狀況、已進行的相關作業以及後續相關行動計畫

5. 自地方政府或其他相關機構取得二手資料,掌握各種相關災情的數量、區位資料,供後續工作之需

6. 初步建立與地方政府及當地重要團體的關係

7. 進行所有問卷的試調工作

8. 後續普查工作的預先安排(包括後續工作人員必要的工作場所、住宿膳食的安排、

初期調查注意事項:

1. 行前應先儘早與當地政府以及已經在該地進行救災或重建的主要團體取得聯絡,表明我們的身份與目的,並請他們協助。

2. 原則上可以先與地方鄉鎮長/行政人員/村里長等人員以訪談及圖上指認的方式,儘快掌握受災地區的位置與大約範圍。

3. 請誠懇地與地方上現已進駐的民間團體合作,儘量讓調查工作成為後續規劃工作的助力。

七、調查工作設計概要

調查包括三部份:社區及居民家戶調查、產業調查、社會服務調查。

1、 社區及居民家戶調查之對象包括a.居民家戶家長或配偶(目的在瞭解災區居民的家庭基本狀況與目前安置狀況、亟需協助事項、災後返回重建的意願及能力等),b.里鄰長、社區組織負責人、社區長者(目的在瞭解受災社區的整體概況以及社區組織情形、亟需協助事項),c.無依老人、殘障者、流浪者等弱勢者三類(目的在瞭解受災社區弱勢者的情況與所需的協助);

2、 產業調查之主要目的在瞭解此次地震對各災區的中小企業以及一級產業所產生的影響,以及未來再發展的可能方向與模式。調查對象包括a.個別中小店家、廠商、農場、養殖場等之負責人,b. 調查區產業公會、同業公會等組織負責人。

3、 社會服務調查之主要目的有三:a.瞭解此次地震對各災區中與居民日常生活直接相關的公共設施與服務機構所造成的損害與影響,以及因而對當地居民所造成的影響;b.各相關服務設施或機構對未來再發展的看法與構想;c.各類參與震災救助團體基於此次經驗而可供未來重建規劃參考的經驗與建議。因此,此部份的調查對象包括:a. 相關公共設施與服務機構(例如學校、醫院或衛生所、警察機關、寺廟、各種社會福利機構、大眾運輸、自來水、電力、污水處理等)之負責人或上述機構之上級督導或輔導機關之主要業務承辦人,b.上述各類機構之服務對象,c.各類參與震災救助團體之負責人及工作人員。

以上三部份所需之問卷請見附件一、二、三。

八、其他相關構想及建議

社會調查工作應與社區重建工作結合,受調查區之社區組織應參與調查及未來發展計畫研擬的工作,尤其是有關當地人口方面的項目、公共設施項目、規模與區位與未來發展構想案的研擬。

每一受調查鄉、鎮、港內應先劃定比較清楚的受災(受調查)範圍,以為作業的對象。

調查團隊的成員應涵蓋各相關的專業領域,而且應共同行動,進行調查,俾減少對社區的干擾。調查團隊的組成應可由各參與學校(或團體)自行決定,但必要時,可由本組聯絡人協助之。

九、經費編列方式

有關工作經費,目前各組間的共識是仿照國科會研究計畫經費的編列方式:教師不支領人事費,學生部份之人事費以及其他交通、膳食、保險、印刷、耗材等項目可斟酌編列。

各校一上述原則編列之經費預算請於10月9日前交來,俾彙整後向國科會爭取。

十、須政府協助、配合事項:
1、 請通知地方政府及相關機構人員接受調查、提供相關資料。
2、 請提供相關的地圖、戶籍、地址、工商普查及登記等資料。

(附件一至三尚在發展、修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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